于是小女试图文斗:
“你们男孩子这样抱女孩子是不对的。”
XJQ回手掏:“就抱你!”
小女又试图武斗:
踩对方的脚尖、胳膊肘往后顶。
XJQ直接把她撂倒到地上,一屁股坐上去。
交了个朋友,打算一起对抗邪恶势力。结果朋友太弱,被XJQ三下两下就赶跑了。
小女没辙:“我给你讲个笑话,你饶了我吧。”
笑话一讲完,XJQ在她面前跑动得更勤快了。
总体来讲,他们的互动模式就像是一场猫科动物捕猎游戏,小女越是哇哇大叫,XJQ越是哈哈大笑。
理性文明的老母亲知道,研究情绪神经学的雅克.潘克塞普博士说得没错,几乎所有哺乳动物在玩耍时都会给人这样一种印象:不知分寸的兴奋、充满活力的打闹。
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,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,很大概率都是要通过打闹游戏的方式来呈现的。
从好的方面来看,打闹游戏是有利于人际联结建立的,人类需要通过肢体接触传递触觉情感,拉近距离。
这很好理解,两个人若是连碰都碰不到一块儿去,还怎么建立互动关系?小孩子又不需要soulmate,他们只想找玩伴和朋友。
但是作为一个老是处于弱势的人类母亲,我又难免生气。
有什么办法?
自家娃是弱的那一个嘛,连还手都不敢。
舐犊心急的同时还翻捡起了自己的沉渣往事。
当我还是个小萝莉的时候,也曾这样被人“喜欢”过。真是令人窒息的喜爱!
逼得我每天上下学都得自备一把“长剑”——从垃圾堆里翻到一根破伞棍,用报纸包起来放书包里。
一到放晚自习的路上,就拿出来跟个剑痴一样,一路走一路耍出全套落英神剑。
到后面,我还得准备点暗器,玻璃弹珠、小尖剪刀什么的。
太害怕了,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,但这男孩没有痛觉,无论怎么把剑法练成花,也逃不脱被抓住然后紧箍得一动不能动的落败下场。
鬼知道我那时候有多渴望升到初中。因为升到初中,就可以跑去跟我哥在一个学校了。有哥罩的人,怎么会怕牛鬼蛇神呢?
只需要怕我哥一个就行了嘛。
没想到我在小学六年级才发生的事,到小女这一代竟然已经进化到幼儿园了。
不希望历史重演的新晋
大邪伤身
小邪怡情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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